残疾人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

所属栏目:财税动态  作者来源:细算财务  发布日期:2024-09-19 14:00:18  点击率:1955

    一.增值税减免:根据国家政策规定,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、修理修配劳务;为社会提供的各种服务,免征增值税。

 

    二.个人所得税减免:根据上海市有关文件,在2023-2025年期间,本市残疾人取得劳动所得,在一个纳税年度内,全年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税款以9600元为限额;不足9600元的,据实减征。



    另外,国家税务总局规定, 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,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,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
 

    因此,对于残疾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来说,可以享受上述两项所得税减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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