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增值税退税政策的条件和标准

所属栏目:财税动态  作者来源:细算财务  发布日期:2023-11-28 10:20:07  点击率:1458

    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增值税退税的条件:

    1. 税人当期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%,并且安置人数不少于10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。

    2. 与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

    3. 为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社保。

    4. 向每位残疾人,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。

    5. 纳税等级在B以上。





    增值税退税限额标准:

    安置残疾人人数x所在区县月最低工资标准x4

    当月或当季退税不足的,可以用本年度其他期上缴的增值税进行退还,但不能结转到下年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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