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播带货:商家的所得税成本

所属栏目:财税动态  作者来源:细算财务  发布日期:2023-10-23 14:26:42  点击率:580

随着直播带货的兴起,不少商家和网红合作直播带货销售产品,在实现了销售额的快速增长的同时,商家需要支付网红巨额的费用,包括“坑位费”和“佣金提成”。


商家支付给网红的“坑位费”在会计和税务上做广告宣传费支出,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,广告宣传费只能按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%的部分税前扣除,超过部分,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。


“佣金提成”属于经纪代理服务。根据所得税法规定,企业发生的佣金支出,按签订服务协议确定的收入金额的5%为限计算税前扣除额, 超过部分不予扣除。


考虑到商家给网红的佣金支出往往很高,商家由此需多交不少企业所得税。因此商家在请网红做直播带货时需要提前做好成本和税费计算,免得直播后赔钱赚吆喝了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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